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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报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等

发布者:admin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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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0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对武汉、黄石、宜昌、荆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仙桃等地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共9类食品351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4批次,分别为中百仓储黄冈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麻城店销售的标称湖北神鹭禽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御港轩乌鸡,恩诺沙星和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北永辉中百超市有限公司随州市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财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信阳市百家来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小林分店销售的CG土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市黄陂区闻俊杨肉品商行销售的牛肚,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湖北通报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特殊膳食食品等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羊、猪、兔、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鸡肉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常与磺胺类药物一同使用,以达到抗菌增效的效果,所以又称为磺胺增效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甲氧苄啶在家禽的肌肉中的**残留限量为50μg/kg。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食品动物中不得检出)。淡水鱼中检出氧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目前是全世界使用*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等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毒死蜱在芹菜中的**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芹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癫痫样抽搐。

  克伦特罗属于β-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作为饲料添加剂用于畜牧生产,对动物有明显的促进生长、提高瘦肉率及减少脂肪的效果。《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β-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克伦特罗的食品可能会引起中毒,诱发心律失常,出现心悸、头晕、乏力等症状,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2批次,分别为武汉华康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维生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格林恒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孕全素孕妇专用营养素,维生素K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维生素A是一种极其重要、极易缺乏的,维持人体正常代谢和机能所必需的脂溶性维生素。缺乏维生素A可能引起夜盲症、皮肤病以及各种感染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中规定,辅食营养补充品中维生素A含量应在200μgRE/12g-360μgRE/12g范围内,该产品标签明示值标示,维生素A含量不低于250μgRE/12g,其实际检测含量未达到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婴幼儿辅食营养包(辅食营养补充品)维生素A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未按照产品标签标示值添加该营养素,或者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料质量不达标。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为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文化宫店销售的标称荆门民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浓香双低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荆门、黄冈、随州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文章转载自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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